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云南检察机关
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要求
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
检察官送上“安全锦囊”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楚雄州检察院“咪依噜”法治小课堂开讲,检察官小姐姐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教授小朋友预防性侵的知识。告诉小朋友们“什么是安全的触碰?”“什么是不安全的触碰?”
检察官提示
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同学们要学会识别生活中的危险信号,避免受到侵害。同时注意分辨不安全的身体接触,遇到性侵行为要及时报警、保存证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地向性侵害行为说“不”。
近日,曲靖市会泽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走访了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严查学校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发布低俗内容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三无产品”广告等情况,规范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良好环境。
检察官提示
食品安全无小事,关乎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问题。同学们购买食品要去到正规商店,不因一时贪嘴,随意购食校园周边、街道上的“三无”食品。相关监管部门也要针对校园食堂、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时时关注,保护好同学们的“舌尖安全”。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推出网络财产安全课。通过相关案例,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传授防诈技巧。
检察官提示
校园是网络诈骗的易发领域,这与同学们的认知水平和社会阅历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现如今诈骗手段花样繁多,同学们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抵制校园贷、刷单返利等诱惑,谨防被骗。同时守护好自己的“两卡”(电话卡、银行卡)信息,不租不借不售卖。
在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大理州两级检察院继续积极开展“金花姐姐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活动,以反校园欺凌等为主题开展40余场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思维、规范学生的行为,为打造最安全、最阳光的学校构建保护防线。
校园欺凌是阳光下的阴霾、是文明校园的毒瘤。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身体欺凌,言语欺凌也是校园欺凌中的一种。如果同学们在校园中遭受到了校园欺凌首先不要害怕,第一时间向老师汇报或拨打报警电话。此外,同学们要避免成为受害者,也要拒绝成为施暴者。远离校园欺凌,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