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发挥行政检察
“一手托两家”功能作用的
客观需要
近日
丽江市古城区检察院
受理了一起某高速公路公司
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不到位案件
一起来看看吧
某高速公路公司未经批准占地17141.65平方米用于修建高速公路,古城区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因项目建设完工,该公司撤离而一直未得到执行。
三方磋商
2022年2月14日,古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人员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与古城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高速公路公司,针对执行问题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流,核实行政处罚及执行情况,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其正确认识行政处罚,最终达成共识。此次磋商会的成功召开,有助于凝聚三方共识,推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
2022年2月18日,古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针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和证据情况,简析梳理听证的焦点问题和拟处理意见,听证各方参与人发表相关意见并进行全方位论证。听证员针对案件疑点进行质询并提出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区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古城区检察院综合听证员和各方意见,研究决定向区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现场宣告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古城区自然资源局对检察建议内容和事项均表示无异议,并承诺坚决按照检察建议事项抓好整改落实。
促成和解
本着化解矛盾、保障企业稳定经营的目的,经过公开听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古城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各方,全力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区自然资源局与高速公路公司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行政处罚。至此,该起历时2年的行政非诉执行争议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