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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检察系统提供培训服务,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业务范围是检察系统任职、晋升培训,相关业务培训;教学科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以下简称学院)在省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院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抓党建工作不放松,坚持以党建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2019年度分院支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以“强化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搞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为重点,指导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强化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学院扎实推进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清单,每位党员同志都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签署了党建工作责任书。遵循每月一次的学院支部会议、院务会议制度,组织集体学习、部门汇报工作、讨论研究当月工作,形成支部书记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抓班子,带队伍,抓制度,攻难点,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部署。分院支部结合省院机关相关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活动。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分院支部以党建促进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在现有研讨式教学、破冰教学、学员教学反馈制度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教学方式;加强党建课程的设置,增强党建课程的生动性,互动性。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改进工作作风。2019年,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组织生活会,结合“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过问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自查自纠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合同订立、物资采买、经费收支、议事决策等各项流程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二、切实履行培训职能,认真抓好培训相关工作

        (一)坚定政治思想,充分发挥学院政治教育前沿阵地作用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培训的必训内容。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在西南联大博物馆挂牌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进一步拓展了我院思想政治教学空间,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二)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全年共落实省院各处室业务培训班26期,培训3700余人次;联系对接相关处室会议5次,参会314人次;承办高检院、最高法、外省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等相关部门培训班14期(其中高检院培训班6期,最高法会议1次),参训1345人。圆满完成2019年度培训工作任务。

        (三)精心设计,全力打造学院自主培训品牌形象

        2019年,教务处自主设计培训班次6期,按照将本院建设为特色培训基地的计划,本年度重点打造各类专题培训班。

        1.打造毒品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2019年7月、8月承办了广西自治区检察机关、湖南省株洲市检察机关主办的两期毒品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在课程设置上,围绕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常见问题,分别邀请了检察官、法官、律师,从不同的角度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探讨。培训班还得到了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院的支持,安排学员参观了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云南禁毒教育基地。通过此类培训,充分发挥了云南检察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的优势,萃取办案经验,逐步打造一批有云南特色的毒品犯罪案件的检察师资队伍和课程。

        2.承办特色专题培训班。2019年3月,承办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干警专题培训班”,课程内容涉及女性心理调适、云南民族历史文化、红楼梦主题、花艺课等。10月份,承办了“广东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参训学员为广东省三级检察机关业务专家、针对学员的理论水平高、实务经验丰富的特点,本次培训班授课教师以我省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研究室业务骨干为主,课程以云南毒品态势和禁毒实践、办理跨境犯罪案件问题、扫黑除恶案件诉讼策略等有云南特点的课程为主。

        通过承办省外培训班,发掘了一批我省检察机关优质课程和师资。全年在外省检察系统培训班中共有我省师资库师资7人授课10次,组织现场教学13次。外接省外培训班已经成为展示我省检察业务成果、检察人才的一个窗口;并且对于特色培训班次和课程,学院提前在检察内网发布课程通知,邀请省院年相关部门检察人员听课,实现资源共享和教学相长。

        (四)为进一步实现培训班管理的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学院组织开发了“智慧教务管理系统”;实行智慧教务管理系统后,培训班实现培训手册电子化,住宿、用餐、考勤一卡通,师资库、课程库电子化管理,学员通过手机端微信服务号查看各类信息、参与授课效果测评、申请请假等,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极大的提高学院的培训工作效率。

        三、加大力度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一)重视理论研究和实务调研

        学院一直将教学科研作为学院工作的重点、亮点工作来抓,继去年成功开展了学院第一次课题申报工作后,今年学院加大力度进行课题申报工作,收到来自省院、各州市、县院的21份课题申报书,确定准予立项21个,并按规定给予经费资助。课题立项后,学院科研处负责跟进课题研究进展;11月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立项的20个课题顺利完成,1个课题申请放弃。学院聘请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知名法学教授组成课题评审专家组,对20个课题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同时为杜绝学术成果的抄袭现象,学院对20篇课题成果进行重复率检测,对于重复率超过30%的课题成果进行扣减分数的处理。本次课题成果质量较高,获得专家的一致好评,在以专家意见为主的基础上,学院结合课题完成进度、课题成果重复率等综合情况评定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6名。其中省院第六检察部王玄玮的课题阶段性成果《检察官办案业绩的几个问题》被检察系统内知名期刊《中国检察官》采用,在2019年第9期刊发。对于本次课题的其他优秀研究成果,学院将积极向检察系统内的优秀期刊进行推荐,最后学院将课题形成完整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二)组织开展课程研发,构建培训课程体系

        为落实省院检察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工作要求,优化培训课程体系,推进我省精品课程建设,提升教学水平,今年学院拟写了《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并以省院办公室名义在全省范围下发;《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下发后,学院紧扣培训需求,结合检察工作重点、热点发布课程研发申报公告,收到了来自全省三级院申报的12门课程,其中两门课程由于不符合申报要求,不予立项,其余10门予以立项,立项的10门课程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于课程评审,学院经向省院教育处汇报,以“教学管理专题研修班”的形式,教育培训工作安排、课程评审、师资培训三合一,创新培训班模式,创新实训内容,目前准备工作已就绪,待确定日期后开班。

        (三)更新图书管理系统,实现图书馆管理智能化

        组织开发图书管理系统,实现图书馆管理的智能化。当前,省院图书馆是通过人工借阅图书、人工分类上架等方式进行对图书馆进行非专业化的管理,由此带来了图书馆图书分类不清,图书查找困难,干警借书麻烦等问题,图书馆管理系统安装后,将实现图书馆管理的智能化,省院检察干警凭借工作人员身份即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客户端、图书管理系统查询需要借阅的书籍,并进行预借、还书处理;且图书管理系统与学院智慧教务管理系统相互衔接,参训学员通过教务系统确定的学员身份后,可登陆图书馆管理系统进行借还书操作,图书管理系统的运用,不仅方便干警使用图书馆,还极大的提高了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图书馆管理正式进入专业化的管理方式。每年均有新购图书并将老旧、缺页、损坏严重的书籍及时下架转入资料室收藏。

        四、认真履行对培训基地的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培训基地服务质量

        1.监督管理颇具成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学院接手培训基地三年以来,与酒管公司合作默契度越来越高,在不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思考探索中,逐渐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一是详细制定会务及培训办班后勤管理业务流程,细化具体教学场所设施设备使用情况;二是完善自助餐刷卡就餐及酒管系统优化管控等相关措施,建立健全重大会务、培训的后勤保障预案,提升同期接纳多期培训会务的服务保障水平;三是确定安防、设备维护、工程维护等规章制度共13项,保障教学培训基地日常工作的稳定有序。四是严抓安防监控、门岗、地下车库管控、巡更点巡查等安保责任制,配合车辆识别系统对车辆出入及停放进行全方位监控,并不定期不定内容抽查监督的长效保障机制。五是遵照学学院各项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每月至少2次的询价采买制度,实行采购人员轮岗监督,询价报价均邀请省院相关部门及纪检监察处参与监督管控。

        2.2019年度共保障了系统内外业务培训及会务107次,为12000余人的餐饮、住宿、场地会务支持等工作;参会参训人员住宿餐饮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3.树立监督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全面接受省院对学院财务监督,同时加强对基地管理公司的财务监督。一是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类检查。今年学院规范的财务制度,顺利通过了省委第五巡视督导组开展主题教育测评检查;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检查;省纪委、省政协牵头开展的交叉检查;高检巡视组到云南的巡视检查。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把基地营业款存入银行,确保账实相符合资金安全,三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计提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责任到人,定期盘点,及时处理盘点中出现的问题。四是做好培训班经费预算和结算工作。

        4.2019年度保障全省检察系统工作人员公务出差用房4903次,为检察人员及家属因私到昆提供内部价用房9977次。培训基地收入能维持基地高效运转并加大培训设施设备投入,提升基地品质,为省院干警加班、值班、专案等提供服务保障。

        七、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2019年度,学院在省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工作成绩突出,在服务检察业务工作、服务检察干警、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中政委、高检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的认可,得到张太原书记的书面肯定,收到来自中国长安出版社、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国家检察官学院的书面感谢信; 2019年度,省院党组给予学院集体嘉奖,这是学院自正式登记设立以来首次获得的集体表彰,在此荣誉的激励下,学院全体人员更有信心为全省检察人员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在学院2019年12月的工作月报上,省院王光辉检察长批示肯定了学院全年的工作,学院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王光辉检察长的批示精神,更进一步明确了开拓奋进、打造检察特色培训基地的目标任务。

        2019年学学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培训工作变化性较大,在面对随时变化的培训任务时,学院的应对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有待继续加强。二是培训需求调研工作开展不够,对全省培训需求掌握不到位。培训班学员考核、教学效果评估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师资队伍建设及师资在全国系统内的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课程研发工作推进不够,科研课题研究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联系紧密度不够。五是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缓解,一人多岗位、一岗多职责,工作任务繁重、疲于应付,难以实现精细化的管理。

        下一步,学院将按照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面对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切实抓好学院各项工作,争取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9人,主要是聘用的编制外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284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2849.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2%;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万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360.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高检院、省院高度重视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205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059.2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23.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成本投入不断增加、教学设施设备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2019年资产总额2551.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3.36万元,固定资产277.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5.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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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51.26

        2273.36

         

         

         

         

        277.46

         

         

        0.4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是省检察院下属全额财政拔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车辆、科研经费均由省院统一保障。学院的决算收入和决算支出是开展培训业务、会议所形成的经营收入和因培训所投入成本性支出、教学设施设备维护支出等经营支出。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管理使用的培训基地房屋建筑物,产权尚未明确,房屋折旧费用未计入成本,导致结余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经营收入:是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业务、承办会议形成的收入。

        经营支出:是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业务、承办会议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性支出和教学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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