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红河州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任组长、副主任向从科任副组长组成专题调研组,于7月5日至11日分别赴蒙自、弥勒、开远、屏边四个县市检察院开展实地调研。
州人大调研组一行,视察了四个县市检察院办案工作环境,现场观摩了蒙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过程,各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座谈听取了各县市其余政法部门的情况介绍及意见建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杨志刚陪同调研。
7月13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及调研组成员听取了红河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关于红河州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并与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就本次调研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调研过程中,向从科副主任指出检察机关要聚焦目标任务,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细化释法说理降低上诉率,注重矛盾纠纷化解。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提高精准量刑水平,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工作落实,做好教育转化,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和律师的协作配合。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提高廉政风险意识,完善事前事后监督机制。
李成武主任充分肯定红河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积极作为,深入推进制度贯彻实施,确保制度效用有效发挥。二是要严格标准要求,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稳定性、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常态化巡查、督查、评查力度,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全面、系统分析基层办案实践。三是要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同监察、审判、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配合。通过案件研讨、联席会议等形式,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形成整体合力。四是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政法各部门同堂教育培训,统一执法理念。深化监督管理办法,构建办案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19年以来,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彰显人民意愿、体现时代需求的重大意义,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州依法全面实施,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法院采纳率、速裁程序适用率均呈阶梯式上升,制度优势充分彰显,案件质效显着提升,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