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进驻红河的同时,省检察院采取“嵌入式”综合督察方式对州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并召开督察动员会。省委政法委第二政治督察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政治督察红河督察组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姚燕平,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佘建军,及省检察院政治督察红河督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主持。州检察院领导班子、13个县(市)院检察长和州检察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基层院全体在职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会上,姚燕平同志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深刻认识政治督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从大局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政治督察的指导思想,深化对政治督察工作重要意义的理解和把握,发挥政治督察作用加强政治建设成效。二要紧扣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本次督察工作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等方面开展督察。三要规范方式方法,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找问题,深入剖析突出问题背后的政治建设、政治能力、政治态度等问题。四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红河州检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强化督察工作监督,抓好工作落实。